一、项目概述
本项目为雕塑招标采购,旨在为城市公共空间增添艺术氛围,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,项目将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招标方式,选择具有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雕塑供应商,为城市公共空间提供高质量的雕塑作品。
二、招标单位
招标单位为XX市城市管理局,负责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和实施工作。
三、项目需求
项目地点
项目地点位于XX市市中心广场,该区域为城市的核心地带,具有较高的人流量和关注度。
雕塑主题
雕塑主题需围绕“和谐共生”的理念,体现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、人文精神的和谐统一。
雕塑规格
- 高度:不小于3米,不大于5米。
- 材质:建议使用耐久性强、易于维护的材质,如不锈钢、铜、石材等。
- 结构:需考虑抗风、抗震等安全因素,确保雕塑的稳定性和耐久性。
预算
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00万元,包含雕塑设计、制作、运输、安装等全部费用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具备雕塑设计和制作的相关资质。
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4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5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五、招标文件获取
获取时间
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。
获取方式
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单位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:
-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-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,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)。
-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招标文件费用
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,一经售出,概不退还。
六、投标文件提交
提交截止时间
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0个工作日下午5:00。
提交地点
投标文件需密封并提交至XX市城市管理局招标办公室。
提交要求
- 投标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企业资质、设计方案、制作方案、报价明细、售后服务承诺等。
-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-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七、开标评标
开标时间
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次日上午10:00。
开标地点
开标地点为XX市城市管理局招标办公室。
评标方法
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、报价、企业信誉、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,择优选择中标人。
八、中标通知
中标结果将在开标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。
九、合同签订
中标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,逾期未签订合同的,视为放弃中标资格。
十、其他事项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.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投标资格,并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3.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XX市城市管理局所有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三
电话:123-4567-8901
邮箱:zhangsan@example.com
地址:XX市城市管理局招标办公室
十二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0日。
为雕塑招标采购公告的详细内容,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,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,为XX市市中心广场提供具有艺术价值和文化意义的雕塑作品,我们期待与有实力、有创意的雕塑供应商合作,共同为城市增添光彩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鹤壁市豫兴煤机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雕塑招标采购公告》